德兴制定下发生态工业园相关奖励办法

2013年05月10日 00:00:00tz59浏览量:32次

为鼓励社会各界踊跃参与招商引资,激发社会招商热情,日前,德兴市制定下发了《社会各界引荐工业项目入香屯生态工业园奖励办法》,对将具有投资意向的投资人或企业引荐到德兴市并实现项目投资的直接履行联系和介绍职责的自然人进行奖励。《奖励办法》规定,引荐人联系和介绍的项目,必须符合该市产业发展规划及节能降耗和环保要求。

据了解,奖励分为项目落地奖和税收贡献奖。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达5000万元的,奖励5万元;每增加5000万元,追加奖励2万元;5亿元以上的重特大项目实行一事一议。奖励按开工、投产、达产分三次进行奖励,各奖励总奖金额的20%、50%和30%。项目投产后,纳税总额超过300万元的,奖励2万元;每增加200万元,追加奖励2万元。连续奖励不超过3年。

该市围绕有色金属、黄金产业、硫(氟)化工、食品医药、机械制造与新兴产业等五大产业,积极创新招商方式,大力开展驻点招商、以商招商、商会招商、会展招商、委托招商等多种形式的招商引资活动,搭建与客商交流平台。良好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和优质贴心的人性化服务深受客商亲睐。《奖励办法》将奖励金额与项目投资及税收贡献挂钩,极大激发了全社会招商的热情,仅今年一季度,到该市香屯生态工业园考察的客商就有18批,洽谈项目35个,签约入园项目3个,投资总额3.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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