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获悉,为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优化营商环境,吸引境内外投资者来赣投资,促进全省经济转型升级,江西省出台《关于进一步扩大开放打造招商引资新优势的实施意见》,鼓励和引导内外资企业投资江西省大航空、新能源及智能汽车、新型电子、智能装备、新材料等新制造业,绿色智慧农业、大健康、节能环保、新能源等绿色产业,以及工业设计、现代物流、现代金融、全域旅游、文化创意等新服务业。
扩大开放领域
放宽服务业、制造业、采矿业等领域外资准入限制
为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领域,江西省放宽服务业、制造业、采矿业等领域外资准入限制,实行企业投资项目管理负面清单制度,对未纳入负面清单管理的行业、领域、业务等,鼓励和支持外商投资企业和民间资本依法依规平等进入。
此外,江西省积极支持内外资企业、科研机构开展研发合作,支持外商投资企业建设研发中心、企业技术中心、专业化众创空间,申报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鼓励并支持申报省、部级国际合作基地。根据对等原则,我省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参与承担国家和省部级科技计划项目。外商投资企业同等适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众创空间等方面的优惠政策,符合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有关申报条件的科技项目,经过规定评审程序,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立项。
加大财政支持
奖励当年实际现汇进资1000万美元以上重大外资项目
《意见》明确,江西省将统筹省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和中央外经贸、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等商务类资金,探索设立江西省招商引资基金,采取“政府引导、地市承接、资本招商、市场运作”模式,以资本促招商。同时,鼓励各地出台加快总部经济发展政策,对国内外500强企业、跨国公司、中央企业在江西省设立地区总部、研发中心、技术中心、采购中心、结算中心等,给予适当补助;对当年实际现汇进资1000万美元以上的重大外资项目,经审核认定后给予奖励。
在用地方面,江西省将强化用地保障。根据《江西省产业结构调整导向目录》,对优先发展产业且用地集约的工业项目,土地出让底价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标准的70%执行。
在融资方面,江西省将充分发挥省发展升级引导基金、省产业投资基金等政府投资基金作用,优先支持对就业、经济发展、技术创新贡献大的招商引资项目融资。支持省内外资企业在上海、深圳及境外证券交易所上市,按照有关规定,由省财政一次性补助500万元人民币;在新三板成功挂牌,按照有关规定,由省财政给予一次性补助50万元人民币;上市和挂牌企业所在地政府可给予适当补助。
在降低企业物流成本方面,我省将允许物流连锁企业实行一照多址,规范物流车辆运输监管执法,完善公路铁路货运收费办法,规范港口机场铁路经营性收费;开展物流标准化专项行动,实施“互联网+高效物流”行动,深入推进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发展多式联运、发展城市共同配送。
来源:江西招商投资网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