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第一批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绩效评价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

2017年02月07日 00:00:00tz48浏览量:831次
赣商务建设函〔2017〕20号

进贤县、莲花县、宁都县、于都县、寻乌县、安远县、广丰区、玉山县、新干县人民政府:

现将《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第一批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绩效评价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为做好第一批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绩效评价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省商务厅成立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问题整改专项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厅市场体系建设处。请你们按照通知要求于2017年2月18日前向省商务厅提交整改工作方案,并于2017年4月20日前完成整改工作,将整改情况报报省商务厅。

联系电话:0791-86246668

传真电话:0791-86246670

附件:《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第一批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绩效评价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

江西省商务厅

2017年2月7日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