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绿色生态农业十大行动的实施意见

2017年06月07日 00:00:00tz85浏览量:220次

各乡人民政府,德胜企业集团,工业园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绿色生态农业十大行动的意见》和《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全市绿色生态农业十大行动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加快推动我县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农业产业转型升级,着力发展绿色生态农业,结合我县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以绿色生态农业“十大行动”为主线,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创新发展绿色生态基地,做大做强绿色生态产业,积极开发绿色生态产品,加快创建绿色生态品牌,大力倡导绿色生态制度,打造绿色生态农业黎川样板,走出一条产出高效、产品安全、环境优良的特色现代农业强县之路。

二、目标任务

通过五年的努力,全县绿色生态农业产业体系、生产方式、技术支撑和运行机制初步建立,农业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实现全县绿色生态农业目标。力争到2020年,全县建成高标准绿色生态农田15万亩,建成绿色健康养殖水面2万亩;鼓励规模化农业企业、农业大户、农民合作社积极申请认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无公害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形成一批带动力强、影响力大的特色农业品牌;测土配方施肥推广面积达20万亩以上,实现主要农作物全覆盖,绿肥种植面积5万亩以上,化肥、农药使用量降低10%,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达35%,专业统防统治覆盖率45%以上。农作物秸秆利用率85%以上,规模畜禽养殖场粪便污染综合利用率90%以上,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率100%,农膜回收率85%以上。

三、行动内容

绿色生态产业标准化建设行动。紧扣粮食、食用菌、水产、香榧、茶叶等主导和特色农业,加快推进符合特色农产品的生产标准,引导一批规模化的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逐步建立起标准化农产品生产基地,实现生产设施、生产过程标准化。通过黎川县聚龙湾现代渔业养殖基地、黎川县船屋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等农业龙头企业带动作用,逐步建立起以大带小,以点及面的绿色生态产业标准化建设制度。

“三品一标”农产品推进行动。支持鼓励全县各类农业经营主体进行商标注册、申报认证无公害、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农产品,强化认证后监管,提升示范带动和品牌引领水平。力争2020年在全县已完成绿色农产品认证1个,有机食品2个,无公害农产品15个,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2个的基础上实现认证数量翻一番。

绿色生态品牌建设行动。强化政策扶持和技术服务,积极引导龙头企业、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生产经营主体大力发展品牌建设,争取增加一批具有黎川农业产业特色的绿色生态品牌,重点建设好江西五圆科农实业有限公司的有机大米绿色食品认证。同时加快黎川品牌农产品与电子商务平台的有效对接,加快引导黎川特色农产品走出去。

化肥零增长行动。初步建立全县科学施肥管理和技术体系,科学施肥水平明显提升。逐步将化肥使用量年增长率控制在1%以内;力争到2020年,主要农作物化肥使用量实现零增长。

1.施肥结构进一步优化。逐步实现氮、磷、钾和中微量元素等养分结构趋于合理,有机肥资源得到合理利用。重点拓展经济作物科学施肥,全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到90%以上;畜禽粪便养分还田率达到60%,提高25个百分点以上;农作物秸秆养分直接还田率达到70%以上,提高10个百分点以上。

2.施肥方式进一步改进。盲目施肥和过量施肥现象基本得到遏制,传统施肥方式得到改变。逐步扩大机械施肥面积,加快水肥一体化技术推广。以江西五圆科农实业有限公司已建成的0.6万亩有机水稻生产基地为示范,规划三年内全县有机稻生产面积达到3万亩

3.肥料利用率稳步提高。从2016年起,主要农作物肥料利用率平均每年提升0.4个百分点以上,力争主要农作物肥料利用率达到40%以上。

农药零增长行动。建设重大病虫疫情监控信息系统,进一步完善农作物重大病虫疫情预警和应急防控体系,大力发展专业防治组织,加快推广新型防治装备,不断提高病虫统防统治水平。到2020年,力争全县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35%以上,专业化统防统治覆盖率45%以上。加快高效低毒地残留农药品种的推广应用,严格按照“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植保方针,做到早发现,早预防,实现农药减量控害,最大限度减少病虫危害损失。

养殖污染防治行动。全县范围内进一步完善畜禽养殖“三区”规划,合理划定禁养区、限养区、可养区,2017年5月前完成“三区”规划地理标注和区域布局图。全面落实关于推进畜禽规模化养殖场粪污贮存处理设施建设及利用有关要求,督促各养殖场建设标准化粪处理设施。加强做好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指导,推广干清粪方式和“畜-沼-农”综合利用模式,推进畜禽清洁养殖和综合利用。加快病死畜禽无害化集中处理体系建设,推进江西鸣亚实业有限公司和黎川县浩普生态养殖场两处大中型沼气工程建设。争取到2020年,全县完成畜禽养殖粪污资源综合利用率90%以上,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率达100%,促进全县畜牧业生产和生态环境保护全面协调发展。

农田残膜污染治理行动。建立健全的农用残膜治理工作机制,落实分级责任,加强宣传引导,推进常态监管。在农业生产上积极推广使用加厚地膜和可降解地膜覆盖,确保全面禁止使用厚度为0.01毫米以下的地膜。鼓励和引导合法企业和个人进行残膜回收利用。

耕地重金属污染修复行动。加快推进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普查和水稻重金属污染状况协同监测工作。根据普查数据结果,针对性进行重金属污染源头治理,严控污染源的排放和农业投入品德乱施滥用。到2020年,全县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修复治理和种植结构调整协调机制基本建成。

秸秆综合利用行动。落实秸秆禁烧责任制度。建立乡镇干部包村联户、包干巡查等制度。通过与种植大户、合作社签订协议等方式,将露天禁烧责任落实到村、到田头地块、到生产主体;通过宣传指导和政策鼓励,强化秸秆切碎装置普及率,提倡秸秆收割及时还田;结合我县畜禽养殖和草菇种植特色农业,提高秸秆饲料化和基料化利用程度。

农业资源保护行动。严守耕地保护红线,进一步落实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控制红线。开展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收集与保护利用;加强黎河洪门水系生态资源保护建设,加大渔政执法力度,打击破坏农业资源环境行为。

四、保障措施

加大支持力度。健全绿色生态农业“十大行动”发展投入机制,推动涉农项目资金投资方向由生产领域向生产和生态并重转变。统筹相关财政专项资金,在农业生产废弃物处置及利用、新型肥料农药推广、重金属污染治理等实施绿色补贴政策和生态补偿政策。进一步推动扩大农业保险范围,创新绿色生态农业保险品种。大力发展农业担保体系,加大绿色生态农业发展金融支持力度。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引导社会资本、金融资本支持绿色生态农业“十大行动”的推进。

加强科技支撑。积极对接全省绿色生态农业“十大行动”重点科研项目和重大科技工程,结合全县特色农业产业,开展绿色生态农业建设。依托全省智慧农业建设,推动“互联网+现代农业科技服务”,实现信息技术与“十大行动”生产过程、生产管理、品牌建设等环节相融合,农业公益性和经营性服务相融合、农机农艺相融合。创新科技成果评价机制,对在绿色生态农业发展中有贡献的技术人才给予奖励。

开展试点示范。结合我县实际,积极开展绿色生态农业“十大行动”化肥零增长试点示范,制定试点方案,明确任务和时间节点,及时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县农业局要建立试点台账,对试点情况进行跟踪问效。要在今年试点示范取得成效的基础上,探索和总结成功的做法,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经验,用5-10年的时间实现全县绿色生态农业大发展。

强化绩效考核。将绿色生态农业“十大行动”纳入绩效考核范围,明确考核目标,加强工作调度,切实推动“十大行动”的有效落实。对发生重特大突发农业环境事件、任期内农业环境质量明显恶化的,将严肃追究相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大力宣传“十大行动”推进过程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凝聚社会共识,营造良好氛围。加强对新型职业农民、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的培训,帮助农民树立绿色生态农业的理念,提高农民素质,让广大农民理解、支持、参与“十大行动”,推动绿色生态农业的深入发展。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