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南昌市第二批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和示范企业评选工作的通知

2017年03月20日 00:00:00tz60浏览量:707次

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商务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我市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示范带动和辐射效应,进一步推进全市电子商务示范工程创建,决定开展南昌市第二批南昌市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和示范企业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条件和评审程序

南昌市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和电子商务示范企业评审条件和评审程序按照《南昌市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创建规范》和《南昌市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创建规范》执行。

为进一步优化和规范评选程序,方便我市电子商务企业申报,第二批市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的申报采用网上申报和初审的方式,各申报企业请通过“电子商务示范工程申报系统”进行申报,市商务局将及时对申报的企业进行网上初审,申报企业通过网上初审后,将申报材料装订成册,盖章后按《创建规范》程序向所在地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进行申报。

二、申报材料

初审入选的企业需提供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具体内容按《创建规范》组织编写。

三、评审及推荐数量

第二批市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和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将严格按照创建规范标准,不预设数量。

四、工作要求

1.电子商务示范创建工作是贯彻落实市政府决策部署,提升我市电子商务发展水平的重要举措。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大力宣传,抓好落实,积极引导和组织辖区符合标准的企业参与申报,并及时做好企业申报的服务指导工作。

2.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创建规范要求,认真审核遴选,择优推荐上报。其中,企业申报材料要主题突出、言简意赅、图文并茂,装订成册后于4月10日前报市商务局。

3.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要结合此次示范基地、示范企业评选认定工作,对现有市级电子商务示范 企业开展一次动态评估。特别是对经营不善、发展欠佳,不符合创建要求的企业,要提出取消市级电子商务示范称号的工作建议。相关工作总结报告于4月10日前报市商务局。

联系人:市商务局电子商务信息化处张汇

电话:0791-83884218

邮箱:20407294@qq.com

附件:1.《南昌市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创建规范》;

2.《南昌市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创建规范》;

3.《工作总结报告提纲》;

4.《南昌市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申报表》;

5.《南昌市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创建工作方案编制要点》;

6.《南昌市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申报表》;

7.《南昌市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申报书提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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