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市工信产〔2017〕1号)关于做好2016年度全省电子信息制造业统计年报报送工作的通知

2017年02月21日 00:00:00tz70浏览量:381次

经开区经科局,各县工信委:

为做好2016年度全省电子信息制造业统计年报的报送工作,按照省工信委《关于做好2016年度全省电子信息制造业统计年报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2016年电子信息制造业年报

二、报送方式

1.请经开区经科局和各县工信委认真组织本辖区内电子信息企业自行登录“电子信息产业年度统计企业直报系统”填写报表,网址:http://xxyxjc.miit.gov.cn/gxb/gxb/gxbl/gxbview/scindex.html。

企业从网站登录页面的“企业入口”处登录,数据填报完成并审核成功后,在当前页面最下方点击“导出网络版”导出数据文件,将该文件通过电子邮件形式报送给经开区经科局、各县工信委。

请经开区经科局和各县工信委凭借帐号工信委的帐号和密码至各地)登录“信息产业运行监测平台数据资源中心系统”,将企业报送的文件导入到系统中,审核后上报市工信委产业科,市工信委统一汇总后将上报省工信委。登录网址如下:http://xxyxjc.miit.gov.cn/gxb/xzjd_client/login/login.html。

三、报送要求

请经开区经科局和各县工信委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指导本地区电子信息企业填报,并做好数据的收集、整理和审核工作,确保2017年3月20日前完成本辖区电子信息企业2016年电子信息制造业年报的数据收集工作。

2.请经开区经科局和各县工信委指导本辖区电子信息企业在填报报表前,认真阅读网站的填报指南,按照“电子信息产业年度统计企业直报系统用户操作手册”完成数据的填写、审核、上报工作。

3.请经开区经科局和各县工信委于2017年3月20日前完成企业报送的文件的系统导入和审核工作,并将数据上报市工信委产业科汇总。

附件:1.《江西省工信委关于做好2016年度全省电子信息制造业统计年报报送工作的通知》

2.电子信息制造业企业报表填表说明

2017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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