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度江西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的通知

2017年02月16日 00:00:00tz74浏览量:795次

各设区市科技局,省直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江西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江西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江西省科技厅关于科技奖励制度改革工作的意见》要求,现就2017年度省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办法和要求

2017年度江西省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采取单位推荐或专家推荐两种方式。

单位推荐

1.江西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

推荐本年度省科技奖候选项目,不设推荐指标限额。各推荐单位应当建立科学合理的遴选机制,推荐本地区、本部门的优秀项目。

省科技奖的申报推荐渠道,原则上按照候选项目第一候选单位的直属或属地关系逐级申报,经符合《江西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规定的推荐单位审查合格后推荐。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合作完成的科技进步奖候选项目,若第一候选单位是省外的,且已在我省实施应用,创造了显著的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对我省的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经征得第一候选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可以按照省内排序最前候选单位的直属或属地关系申报推荐。

中央在赣单位完成的项目,可以按照属地关系或行业归口关系或代管关系申报推荐。省科技厅直属单位和没有明确主管单位的候选项目、候选人由所在地设区市推荐。

2.江西省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经2年以上与在赣中国公民或组织的国际科学技术合作中,对我省科学技术事业作出重要贡献的外国科学家、工程技术人员、科技管理人员和科学技术研究、开发、管理等组织。

专家推荐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获得者,或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的获得者,可2人以上共同推荐所熟悉的学科1项。

推荐项目的基本条件

凡推荐2017年度省科学技术奖的候选人、候选单位、候选项目,其科技成果必须在2017年3月31日前完成登记,并在4月30日前成果无异议;同时,推荐项目必须符合《江西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中规定的推荐要求和下列条件:

1.推荐江西省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主要论文、论著应当于2015年4月30日前公开发表,其重要科学结论已为国内外同行在公开发行的重要学术刊物以及学术专著所正面引用或者应用;江西省技术发明奖和江西省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于2015年4月30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2.列入国家或省部级、市厅级科技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推荐。

3.候选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1个推荐项目的前三位完成人参加省科技奖评选。候选人不是候选单位的,应当经所在工作单位出具书面同意意见,并提供对项目所做出的创造性贡献的原始证明后推荐。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等项目中仅从事组织管理和辅助服务的工作人员,以及在项目实施期间身份为党政机关公务人员的,一律不得作为省科技奖的候选人。

4.候选人之间、候选单位之间在项目实施期间应当具有合作关系。

推荐前公示

项目应进行推荐前公示。推荐单位应在本地区、本部门范围内进行公示。推荐单位应责成项目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内容需按照《2017年度江西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手册》的要求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推荐。

二、推荐书填写要求

推荐书是江西省科学技术奖评审的主要依据,请推荐单位按照《2017年度江西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手册》要求填写审核,推荐书应当完整、真实,内容要准确、客观。

候选项目申报时,需在江西省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网站相关下载栏目中下载“2017科技奖项目填写系统”,离线填写推荐书主件后,登录该网站的“江西省科技成果奖励评审系统”,按照要求上传、提交。

候选项目不得有涉密内容。

三、推荐材料报送要求

请推荐单位按规定做好2017年度江西省科学技术奖推荐材料的填写、审核工作,并以正式公函的方式报送推荐材料。发函要求为:各设区市推荐单位应是人民政府或办公厅发文,省直有关部门、直属机构,以及其他直属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推荐单位应是部门发文;经省科技厅认定的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推荐单位,应以单位法人名义行文,并由本单位法人代表签字加盖公章。

报送的推荐材料包括:⑴推荐函1份,内容应包括推荐项目公示情况及结果,推荐项目数量、奖种和汇总表;⑵纸质推荐书原件1份,推荐书主件、附件应一并装订,不要封皮;⑶江西省科学技术进步奖科普类项目还需附3套科普作品。

四、推荐工作流程

1.推荐单位对拟申报的项目进行遴选后,于3月15日之前一次性向省科技奖励办公室申请推荐指标。

各单位于2017年3月20日起,进入“江西省科技成果奖励评审系统”,根据推荐指标数,生成报奖项目候选人的密码,并分发给相应的项目候选人。由专家推荐的报奖项目的推荐号和校验码,由项目候选人到省科技奖励办公室领取。

2.申报单位进入省科技奖励办公室网站使用项目推荐号和校验码登录《江西省科技成果奖励评审系统》,按规定导入项目推荐书主件,上传相关附件,确认填写完整、准确后,在网上向推荐单位提交。

3.推荐单位对提交的项目须在网上进行严格的形式审查,确认完整、真实、无误后,填写推荐意见并完成网上推荐。

4.申报单位在线打印纸质推荐书主件、连同附件按要求上交给推荐单位审核盖章,由推荐单位统一报江西省科技奖励办公室。

五、推荐时间要求

网络推荐截止时间

网上申报推荐:2017年4月30日截止。

推荐材料报送时间

2017年5月3日至5日,逾期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史建红赵 华

电话: 0791-862536390791-86263488

通讯地址:南昌市省政府大院北二路53号

收件 人:江西省科技厅科技成果与技术市场处

邮政编码:330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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