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江西省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验收工作的通知

2017年02月16日 00:00:00tz61浏览量:143次

各有关省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及主管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根据《江西省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和《江西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省科技厅将对2013年组建省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进行验收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13年组建的江西省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二、验收材料

1. 《江西省重点实验室验收申请书》或《江西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验收申请书》及相关附件证明材料装订成册一式3份,经依托单位和主管单位审核盖章后,连同电子版文件,于2017年2月28日前报送省科技厅条财处。

2. 《江西省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项目计划任务书》和《江西省重点实验室组建项目申报书》或《江西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项目申报书》各1份,验收时自带。

3. 验收汇报PPT,提纲内容详见附件4,答辩时自带U盘播放。

三、验收方式

省科技厅组织或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组织专家以会议答辩形式进行验收。每个省重点实验室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汇报答辩时间15分钟,其中平台主要负责人验收汇报10分钟,专家提问答辩5分钟。

四、验收时间

验收将于2017年3月中上旬进行,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五、其他

1. 本通知及附件可在省科技厅网站条件财务栏目下载,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要求准备有关验收工作;

2. 对逾期不提交验收材料、不具备验收条件、未完成建设计划任务、弄虚作假拼凑材料等情况,将撤销省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资格。

联系人:省科技厅条财处 张思琴 0791-86265235

刘全民 0791-86259656

地址:省府大院北二路53号

邮编:330046

邮箱:109446236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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