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创业投资机构:
为促进科技协同创新,加大科技成果转化投入,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南昌市科技局拟统筹资金发起设立江西省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创业投资子基金即南昌市科技成果转化投资基金,并公开征集合作机构。成果转化基金总规模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其中:市财政出资2000万元,申请省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投资2000万元,且以货币形式出资,经营范围为创业投资业务,组织形式为公司制或有限合伙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果转化基金按照《江西省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设立创业投资子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要求设立和管理;
二、合作机构为在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投资企业或创业投资管理企业,投资企业注册资本或净资产不低于5000万元,创业投资管理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
三、有合作意向的投资机构须提供以下材料:
1、合作设立成果转化基金申请报告;
2、投资企业或创业投资管理企业基本情况;
3、合作设立成果转化基金方案;
4、投资企业或创业投资管理企业出资承诺书或出资证明;
5、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近期的审计报告;
6、其他应当提交的资料。
四、请申请合作机构于2017年3月10日前将申请材料报送南昌市科技局条件财务处。
联系人:谢江琴0791-83884236 13979120915
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市政府大楼4041房
E-mail:nckjtj@qq.com
附件:《江西省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设立创业投资子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南昌市科学技术局
2017年2月9日
相关附件: 江西省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设立创业投资子基金管理暂行办法.pdf
来源:江西招商投资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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